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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在「污名」裡的最後一章,Goffman只起了一個頭,但完全把我想說的全說出來了。

 

「在一個重要的意義上,美國只有一種完全不用怕羞的男人:年輕、已婚、白種、居住在都市、北方人、異性戀、新教徒、為人父、具大學教育程度、有全職工作、有良好的膚色、體重與身高,以及最近仍保持運動記錄。」

 

這是一套社會主流的價值體系。
我們所有人多多少少都不符合社會的理想形象。
在某些情境底下,會被視為劣等的、無用的、貶損的人,得到一個次等的社會身分。換言之,就是輕微或是嚴重地偏離「社會常規」,偏離輕微的人,將得到軟性的(soft)的污名,像是美國的肚皮舞舞者(被視為脫衣舞者,裸露身體從事情色舞蹈)、禿頭男人。
偏離嚴重的,硬性的(hard)「污名」者,則在大多數情境中,第一時間就得到受損的社會身分,殘障、遊民、精神病患者、性工作者、少數族群…等等。

我們在許多時刻,會為自己不符資格/常規,而感到焦慮,像是如下的幾個情境:
過年家族團聚的場合:身為失業者、未婚者、同性戀、結了婚未擁有小孩……(可以填上成千上百種個人屬性),總是招致其他成員的攻擊(言語,或是暗示性的動作、眼神等等)、
同學會(自己的低度成就、低物質購買能力)、
健身房(自身的體態,不足的男子氣慨等等)、
聯誼聚會(為自己的外貌及年齡焦慮)、
在滿是情侶、家人、朋友結伴的戲院大廳,在電影開場前,獨自一人偷偷坐在後排,沉浸在手機遊戲裡,試著忽略周圍人群愉快交談的聲音、
身為劣勢性別,在高階管理者/勞動者的聚會場合,必須忍受一系列性別不正確的玩笑。

這就是我一直以來關心的問題:這個社會是否只有一套價值/規範?

Goffman在書中也提到,昔日的「個別的榮譽系統」:不同族群、不同身份、不同群體,各自擁有自身引以為傲的獨立價值體系。這些東西已經失去,也就是說,我們並沒有替代品。

村上春樹也說,資本社會發展到現在,其中的成員,只能靠著不同年份的葡萄酒、手錶、汽車,各種物質,得到細微自我差異,進而得到自我認同,感受到自我存在。的確是蠻悲哀的,這個社會出現奧姆真理教,也完全能夠理解了。

撇開道德的辯論,新興宗教,是一場價值的反叛。社會上仍然有許多對抗價值的人存在著。他們被視為社會偏差者(當然,略過一系列Goffman細緻的區別不談,什麼內團體偏差,道德參照系統,偏離不等於偏差,Goffman的思想強大到讓人腦袋冒煙),企圖反叛社會制度。甚至還有屬於自己的社群。

他們是不停旅遊的富人、背包客,他們將生命消磨在一個與一個渡假勝地、景點、奇觀之間。
衝浪者(不管是未出社會的青少年,或是打定主意擺脫社會規訓的成年人),他們的生命就是感受每日水文的變化,享受每個海浪,研究各種衝浪方式,在浪頭與浪頭之間渡過每一刻。
獨自住在荒野的小農(Walden/Life in the Woods、女農討山誌,脫離文明接近自然的類型)、隱士
人民公社、錫安山教徒、亞米許人
職業賭徒
都市窮人
同性戀者
遊民
酒鬼
職業攝影師

他們是發自內心渴求「自由」的反叛者,或是因為沒有任何可以改變現況,符合主流規範的機會,被逼著反叛、敵視主流的弱勢者。

Goffman這裡並不是作出一個明確的行動指導,或是其他的可能性,他想說的是,我們所有人,表面上看似正常人,或著被逼著符合主流規範,其實這個結構是脆弱的,所有人都有可能翻轉成為污名者,而且很懂得作為污名者的應對策略。

很自然的,會想要繼續去思考,接下來呢?
如何改變現況,或是批判主流社會的壓迫性規範,還是說出另一個可能性(打造另一個烏托邦?)

Marx的確做了一些嘗試。他除了嚴厲批判資本主義對勞動者,甚至所有人類的壓迫以外,亦模糊地提到/預言,共產社會的來臨。
所有的人,都可以從事自己有興趣的工作,不必擔心溫飽的問題。科技的大幅進步,並不是要提供資本家剝削的工具,勞工的處境並沒有改變。這是一套重分配系統,將科技造成的剩餘產出,分配給所有需要的人。
不過他並沒有處理到偏離/偏差的問題,他鼓勵人類解放,鼓勵社會的多元可能性,但是否有不同的價值系統供人選擇,不符合規範的人,也不會被歧視/排除,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,就不太清楚了。(Max Weber的價值多神論也許值得去思考。)

對我來說,也許這是沒有答案的,改變一向非常困難(該邊一向是非常癢)。

但是,記住這個問題意識,這個反省,這份覺察,讓我們看到社會對所有人的壓迫、規訓、限制,粗暴的要求所有人追尋所謂社會定義的「成功」,這份「成功」與整套相互矛盾的價值系統,內化於你我心中。
即使沒有其他人在場,對你投注關愛的眼神,自己夜半起床,照著鏡子,深深覺得自己很魯,一事無成,感到羞愧,沮喪、痛苦。
用社會化的眼光看待自己,也是一種壓迫的形式。

也期許自己一直繼續思考下去。最近自己也將關懷投入在失格的街角男人之上(都市遊民,一群挫敗的中年男子),
也持續在搜集材料,希望能夠提出研究計畫,希望能夠發展出自己的生命。
我找到許多污名的研究:同性戀者、愛滋病患、遊民、庇護所的女遊民、墨西哥街頭的乞丐、住在流動車屋(mobile house)的美國人、流浪小孩(homeless kids)、肚皮舞者等等,看他們如何受到社會歧視、異樣的眼光,蒙受各種污名,造成一系列自我觀念的改變,認為自己是劣等的、低下的,無用的存在。更努力的掙扎,想要反轉自己低下的道德地位,管理污名:
吹噓、遮飾、直接抵抗、保持距離、劃清界線…等等。

透過觀看他們,同時觀看自己。如同Goffman所言,我與他者、我們與他們,之間的界線是非常模糊的,廣義而言,我們都是受挫的、不符合主流價值的存在,一不留神,污名就在自己的身上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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